推销pos机违法吗怎么举报
推销pos机违法吗
【法律分析】:办pos机不违法,但如果拿着pos机去恶意套现是违法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第十二条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罪定罪处罚。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卖pos机犯法吗
卖pos机不犯法,授权或者是自营业许可范围是属于合法的范围。但如果恶意套现或者提供犯罪工具,经营非法产品则会受到法律制裁的。使用POS机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为信用卡持卡人套现,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不是银行工作人员以办信用卡的名义卖POS机涉嫌违法犯罪吗?
不违法。买卖pos机不犯法,但恶意套现属于违规行为,要受到法律追究。提供犯罪工具,经营非法产品也将受到法律制裁。
拓展资料
很多人都是办信用卡业务的同时兼顾POS机业务,因为办了信用卡后很多人都会有办理POS机的需求。而且两个业务一起做,收入也是会比较好的,POS机只要送出去,只要别人要刷卡,都会有收益。
买卖pos机不犯法,恶意套现属于违规行为,要受到法律追究。提供犯罪工具,经营非法产品也将受到法律制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中有关信用卡的规定如下:
第五十四条信用卡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进行信用卡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2、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POS是一种多功能终端,把它安装在信用卡的特约商户和受理网点中与计算机联成网络,就能实现电子资金自动转账,它具有支持消费、预授权、余额查询和转帐等功能,使用起来安全、快捷、可靠。大宗交易中基本经营情报难以获取,导入POS系统主要是解决零售业信息管理盲点。连锁分店管理信息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POS机主要功能:适用于大、中型超市、连锁店、大卖场、大、中型饭店及一切高水平管理的零售企业。具有IC卡功能,可使用会员卡和内部发行IC卡及有价证券。
卖pos机违法吗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买卖pos机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如果是利用POS机套现,POS机买卖双方都是违法的,如果情节严重,套现者或者持卡人还涉嫌非法经营罪。”根据《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罪定罪处罚。
pos机非法经营立案标准是什么
pos机非法经营立案标准?
根据妨害信用卡管理司法解释(下详)第七条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会处六个月至五年的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10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会处五年以上,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9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475次会议、2009年11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22次会议通过)
为依法惩治妨害信用卡管理犯罪活动,维护信用卡管理秩序和持卡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现就办理这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他人信用卡、将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写入磁条介质、芯片或者以其他方法伪造信用卡1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伪造信用卡”,以伪造金融票证罪定罪处罚。
伪造空白信用卡10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伪造信用卡”,以伪造金融票证罪定罪处罚。
伪造信用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伪造信用卡5张以上不满25张的;
(二)伪造的信用卡内存款余额、透支额度单独或者合计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三)伪造空白信用卡50张以上不满250张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伪造信用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伪造信用卡25张以上的;
(二)伪造的信用卡内存款余额、透支额度单独或者合计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三)伪造空白信用卡250张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本条所称“信用卡内存款余额、透支额度”,以信用卡被伪造后发卡行记录的最高存款余额、可透支额度计算。
第二条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10张以上不满100张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数量较大”;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5张以上不满50张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数量较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量巨大”: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10张以上的;
(二)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100张以上的;
(三)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50张以上的;
(四)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10张以上的;
(五)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10张以上的。
违背他人意愿,使用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的,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
第三条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足以伪造可进行交易的信用卡,或者足以使他人以信用卡持卡人名义进行交易,涉及信用卡1张以上不满5张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以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定罪处罚;涉及信用卡5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量巨大”。
第四条为信用卡申请人制作、提供虚假的财产状况、收入、职务等资信证明材料,涉及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或者涉及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分别以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和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定罪处罚。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或其人员,为信用卡申请人提供虚假的财产状况、收入、职务等资信证明材料,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分别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和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定罪处罚。
第五条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10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罪定罪处罚。
第八条单位犯本解释第一条、第七条规定的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依照各该条的规定执行。
相信通过上文的介绍,大家对pos机套现非法经营罪是怎么规定的都有了一定的认识,参照上文的介绍,涉案金额的大小与处罚程度是成正比的,告诫大家千万不要用pos机做出类似的违反行为,要不然触犯法律的界限,是没有好果子吃的。
现在推销pos机为什么都是挂职在平安保险公司这样的人可信吗?
平安保险公司明令要求代理人是不可以代理其他公司产品或者是推销pos机的。一旦发现,就会辞退。可不可信自己看着办咯
pos机出现交换中心异常?
pos刷卡显示错误代码96是指交易失败,这个可以与发卡行或银行卡服务中心联系银行或银联风险系统自动报警。代码96说明是电话线问题,可以换跟电话线试看,看是不是电信那边端口被封的问题,也可以找电信的换个端口试试。销售终端-POS是一种多功能终端,把它安装在信用卡的特约商户和受理网点中与计算机联成网络,就能实现电子资金自动转帐,它具有支持消费、预授权、余额查询和转帐等功能,使用起来安全、快捷、可靠。
你好,我是做销售pos机的,怎么该怎么去找客户?
POS的推广方法需要结合你代理的品牌、模式然后思考和尝试比较适合你自己的展业方法。
展业方法基本以下几种:
陌拜地推、发展代理、发放名片、插车、贴广告、挂条幅、商家合作投放广告、网络营销、客户转介绍、其他行业合作共赢、摆展桌、电话销售……
对比举例探讨展业方法:
比如你的品牌有什么优势、劣势,如何突出优势,规避劣势,现在做POS不是给客户安机器,而是切机,因为客户基本都已经有POS了,人手几台甚至十几台机器,在这种情况下要让客户使用你的机器,那么你的机器相比其它品牌,至少需要一个亮点来让客户眼前一亮,然后通过这个点打通客户。
举个实例,无论做传统大POS还是MPOS,市面0.55和0.6费率的机器很多,如果你做的也是0.55和0.6费率的机器,那么同样的费率客户为什么要费力使用你的机器,如果从跳码、商户落地、虚假商户入手,那么低费率的POS注定是100%跳码的,顶多前半年支付公司补贴,后半年肯定割韭菜,所以机器大同小异,不容易切机,切掉后也同样容易被切,再对比举例,我代理的喔刷,机器品质圈里的人都知道,绝对最好,但是0.69+3的费率全国都是最高的,我们推的时候就是拿质量来打通客户,因为客户都害怕跳码等发生降额封卡的状况。
再从模式举例,传统代理模式无论你用哪种方法,你只能自己出去推,自己找客户,找到一名客户后,客户转介绍几率也很低,只能点对点,对比举例喔刷这种2.0模式,可以给客户一台开成代理,然后让客户去找寻身边的人使用他的机器,这样就是点对面,交易量起的快。
结合你自己的品牌优势、劣势、模式,从以上几种方法摸索、总结一个适合自己性格的展业方法,然后坚持下去,就一定会成功,支付的失败者多数都是死在前期或是路上。
公司销售pos机的账务?
pos机属于存货购入:
借: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增贷:银行存款销售:
借:应收帐款/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增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广告宣传费用等:
借:销售费用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推销pos机经常遇到问题和推销pos机经常遇到问题怎么办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
办信用卡的名义销售pos机违法吗
办信用卡的名义销售pos机违法吗
不违法。
使用信用卡进行套现交易是违法行为,且使用信用卡交易若不及时还款将产生逾期风险,对个人征信造成不良影响。不知来源的POS机可通过刷卡交易窃取客户信息,客户信息易被泄露。对于自称为银行员工上门推荐办理信用卡即送POS机的情况,客户应提高警惕,核验业务人员身份信息的真伪。
为什么现在好多人登门给你办信用卡POS机还很热情?
因为他们办一张信用卡他们都会有相应的提成。再给你办个pos机,每激活一个pos机,就有80-100的提成,你每个月刷卡的消费,他们后台就会有万分之5-10的返佣!这是日积月累的,就像修管道。办的多了,慢慢积累的刷卡额也越来越多,他们的收益也会越来越高!
这是一种推广工作,推广员的职业道德,热情为客户服务,其实这是多方受益的事情,银行占了市场份额,客户得到方便,推广员也有了工作收益。
大家要相信无利不起早,没有人闲着没事还主动登门给大家办理信用卡或者POS机的。
这些人之所以积极上门推销信用卡和POS机,因为有利可图。
这些推销信用卡的一般主要是各大银行信用卡中心的工作人员。
这些人底薪比较低,一般只有两三千块钱,他们收入来源主要靠办卡提成,每推销一张卡就会有几十块钱的收入。
至于收入是多少不同银行规定不一样,一般客户办理一张卡之后他们会有30块钱到100块钱不等的提成,如果客户激活了还会有额外的提成。
整体算下来,如果一个客户成功申请信用卡,并把信用卡激活之后进行消费了,这个客户经理有可能获得100块钱到200块钱之间的收入。
假如一个月他们能够办理30个客户,就有3000块钱到6000块钱之间的提成,如果客户量比较多,月入上万也并非不可能。
当然除了推销信用卡之外,这些客户经理有时候还会给大家推销一些POS机,但是这些POS机并不是银行自己的产品,而是他们跟一些收单机构合作。
POS机合作有两种模式。
一种是把一台POS机推销给客户,客户绑定信用卡之后,他们可能会有几十块钱的返利。
另一种模式是客户使用POS机刷卡,这些客户经理可以按照刷卡交易额获得一定比例的提成,至于这个提成比例是多少,不同收单机构给出的返点不一样,大多数支付公司给代理的返点基本上都是5/10000左右,相当于客户刷1万块钱可以获得5块钱的提成。
而且这种代理返点的模式是永久的,只要你的下级一直刷卡,你就一直可以获得提成,正因为这一点,所以对很多客户经理的诱惑力非常大。
但从实际情况来看,真正想要依靠POS机代理来赚钱其实不太现实。
我们不否认,现实当中确实有一些人早年入行的人可以月入几万块钱,甚至上10万块钱都不成问题。
但对大多数代理人来说,其实都是炮灰,包括这些银行信用卡中心客户经理,他们积极推销POS机,到最后真正赚钱的也没几个。
所以大家不要看银行客户经理上门推销非常积极,但实际上这个行业的流动性非常大。
大多数人如果三个月都没有做出太好的成绩,大多都是以辞职告终,真正能够坚持下来的,其实没有多少人。
因为他们办一张信用卡他们都会有相应的提成。再给你办个pos机,每激活一个pos机,就有80-100的提成,你每个月刷卡的消费,他们后台就会有万分之5-10的返佣!这是日积月累的,就像修管道。办的多了,慢慢积累的刷卡额也越来越多,他们的收益也会越来越高!
不要再给道听途说误导了,事实的真相远不止这么简单。若不是亲身经历的相关从业人员回答这个问题无非就一点:有佣金。我看了之后真想笑,难道出来工作都是免费的吗不要拿工资的吗?所以这种观点的那些都是个门外汉,可以这么说没不当家不知柴米贵。为此,可以从以下几点来说明。
第一,登门办理信用卡是银行风险把控的Z重要一环。通过登门拜访营销人员将他的所见所闻都如实的拍照上来如实的反馈到信审中心,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确保你这个客户是不是有工作,是不是在该单位的正式员工而不是挂扣单位的人员。同时可以确定该单位是否真实存在,是否与表单地址一尽。现在很多银行都配置了移动进件系统,该系统可以录音、定位等等。只要其中有一环出问题就可以轻松发现。所以登门办理信用卡是银行风控中的Z重要的一环。
第二,节省大部分开支。在广州这种比较发达的地方不说停车费高,你去租个写字楼的场地做活动推广信用卡戓者什么银行业务,动不动一天就是几百块一天的场地费开销,多的话三五千都很正常。加上运输来回那也不少了吧?万一还没什么效果那不都是亏钱白搞了吗?而营销人员自己登门找客户办卡,场景地费免了,礼品费也可以省了。从这点来说,银行真的是个杠精。
第三,方便开拓市场。如果每个银行信用卡只等客户上门办理业务,那么就等于闭关锁国,最后就只能随波逐流。从这点上来说走出去的意义将是全新的市场。1.当代人都很忙,时间特别的宝贵。如果能节省去柜台的时间就节省去柜台的时间。如果能节省排队办业务的时间就节省排队办业务的时间。正是这种印象较为普遍,以致于目前除了送餐到家,连买药买菜都可以通过某团来实现了。信用卡也是一样只要你有需求,随时都能找到一家你想的银行业务员办理业务。
第四,热情是一种工作态度,并非只有利益。大家只认为他办成功一单可以拿到多少钱,但是你不知道人家面临的考核有多重。如果没有达成考核别说拿到提成了,就连他的这份工作还能不能继续都难说了。所以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对于业务员来说,既然上班了就要有上班的样,就要拿到自己想要的结果,这就是工作态度。一个不热情的销售工作是做不好的,一个没有的销售,他是坚持不了多久的。在营销员看来完成既定的考核拿到自己本该有的工资才是z为重要,而不仅限于那点提成。
第五,刷卡机是意外的工作。在银行信用卡工作的一线人员是不允许推销除信用卡之外的其他非银行的第三方产品的。如果有,那也是挺而走险随时可能被举报开除。恰恰相反,很多做刷卡机的业务员经常打着办信用卡的旗号开路来办理pos机,使得不明真相的群众都误以为是银行的主推业务真正难辩。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事情是刷卡机公司代理经常干的事情,只要有一个客户成功的装机并消费了,他们就在后台上有一定的分红。正是因为这点利益关系的存在使得离职后的银行员工干起了pos机的生意来。
因为有佣金可以赚
正规渠道是因为有提成,非正规渠道是为了骗钱,肯定要笑脸相迎啊
作为一个相关从业者我相信我的回答不仅具有专业性并且更贴切一些。
这是办理信用卡pos机业务员的工作,对待工作理应具有热情,这并没有什么需要疑惑的地方吧。
如果业务员一点热情没有并且态度不好,那么还会有人办理吗?显而易见吧。
所以业务员们只是尽力做好他的工作和大家一样。[害羞]
都是利益使然!
为了挣钱呗,办了他有钱,太多推销的了
有人谎称办理华夏银行信用卡,和pos机然后我填了所有个人资料
你好,你是想问有人谎称办理华夏银行信用卡,和pos机然后我填了所有个人资料怎么办吗?有人谎称办理华夏银行信用卡,和pos机然后我填了所有个人资料应该报警。不法分子谎称办理华夏银行信用卡,和pos机盗取个人资料钱财。当事人一定要提高警惕,一旦上当受骗要随时报警。办理信用卡,pos机一定要通过正规的渠道或前往银行办理,不要相信陌生人、陌生链接、陌生短信等途径传递的代办信息。请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维护好个人信息安全。
跑着办信用卡办Pos机银联的人,能信吗
不能相信。
银联的效劳范围是管理和运营银联标识,提供先进的电子支付技术和与银行卡跨行信息交流相关的专业化效劳,以及制定银行卡跨行买卖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和谐和仲裁银行间跨行买卖业务纠葛。
银联并不是办理POS机的机构,在POS机买卖过程中,它承担的是结算功用,并在买卖过程中,向银行和支付公司收取手续费,银联本身是不提供POS机办理业务的。
凡是自称银联工作人员办理pos机的,大概率是骗子,需要多加提防。
不是银行工作人员以办信用卡的名义卖POS机涉嫌违法犯罪吗?
不违法。买卖pos机不犯法,但恶意套现属于违规行为,要受到法律追究。提供犯罪工具,经营非法产品也将受到法律制裁。
拓展资料
很多人都是办信用卡业务的同时兼顾POS机业务,因为办了信用卡后很多人都会有办理POS机的需求。而且两个业务一起做,收入也是会比较好的,POS机只要送出去,只要别人要刷卡,都会有收益。
买卖pos机不犯法,恶意套现属于违规行为,要受到法律追究。提供犯罪工具,经营非法产品也将受到法律制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中有关信用卡的规定如下:
第五十四条信用卡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进行信用卡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2、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POS是一种多功能终端,把它安装在信用卡的特约商户和受理网点中与计算机联成网络,就能实现电子资金自动转账,它具有支持消费、预授权、余额查询和转帐等功能,使用起来安全、快捷、可靠。大宗交易中基本经营情报难以获取,导入POS系统主要是解决零售业信息管理盲点。连锁分店管理信息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POS机主要功能:适用于大、中型超市、连锁店、大卖场、大、中型饭店及一切高水平管理的零售企业。具有IC卡功能,可使用会员卡和内部发行IC卡及有价证券。